关于开展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9-19浏览次数:0

各教研室、实验室:
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鲁教计函[2018]9号)和济宁医学院开展“质量月”活动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,强化内涵建设,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全面开展“教学质量月”活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18年9月10日——9月24日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 “对接教学质量标准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”

三、活动步骤及内容

(一)动员部署

学院首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讨活动精神,召开全院教学大会,布置“教学质量月”具体内容。

(二)教学质量专项检查

1.上学期毕业论文质量检查

检查毕业论文的带教教师、带教人数、论文质量、以及学士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。

2.上学期试卷检查(特别是提出成绩复议较多的科目)。

3.课堂教学秩序检查(听课督导)。

4.2017级学业导师指导情况。

5.实习基地检查。

6.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检查。

(三)组织教学质量研讨会

1.南实验楼4楼医学检验技术与法医学实验教学平台与科研平台的论证。

2.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研讨与审核

3.开放实验室的研讨与检查

4.集体备课检查

所有研讨活动均要留存图片或影像资料,并形成书面研讨总结,存档备查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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